西乡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新高
7月25日,西乡县“陕西汉南茶业有限公司”获得“长安银行有限公司西乡县分行”专利质押融资贷款295万元。这是2023年唯一一家利用知识产权成功获得质押融资贷款的企业,也是近五年来第一家利用专利质押融资获得贷款的企业。
自今年年初以来,西乡县市场监督局认真落实《优化商业环境条例》和《汉中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三年行动计划》,创新落实服务企业稳定经济市场的措施,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一是大力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及时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和知识产权入园惠企活动,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进行融资,广泛收集企业融资需求信息。二是充分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通过县市场监督局人员和长安银行西乡县支行人员宣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企业补贴政策条件,增强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勇气和信心。第三,帮助企业将知识产权从无形的“知识产权”转变为有形的“资产”,有效解决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障碍和难点,有效授权企业知识产权的真正转型。在2022年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200万元的基础上,长安银行西乡县支行与企业签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同,成功贷款295万元。这项工作的推广在县企业救助和解决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示范和主导作用,企业有效释放了专利价值和知识产权转型和应用,实现了定性的飞跃。
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5月销售,近期新增土地储备 工业园区投资情况简报及工业园区投资情况
证券代码:002146证券简称:荣盛发展公告号:临2021-065号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2021年5月公司销售情况
2021年5月,公司签约面积97.0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40%;签约金额为113.91亿元,同比下降0.03%。
2021年1月至5月,公司签约面积387.2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9.97%;累计签约金额461.83亿元,同比增长39.68%。
上述合同面积和金额统计口径包括公司参与投资的所有房地产项目。
鉴于销售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不同,上述统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二、公司近期新增土地储备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指引,自2021年5月初以来,公司新增土地储备公告如下:
自2021年5月初以来,公司下属公司通过拍卖方式在河北省晋州市取得了多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5月12日,在河北省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中,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家庄新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51%)分别以2088.80万元和190万元取得了锦州市[2021]08号地块和[2021]09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78.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位于晋州市中兴路南、滨河路北的晋州市[2021]08号地块,面积4,971平方米(相当于7.4565亩),容积率≤四、建筑密度≤26%,绿地率≥建筑高度为25%≤100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用地期限为70年。
晋州[2021]09号地块位于晋州市中兴路南、滨河路北,出让面积2.832平方米(相当于4.248亩),容积率≤四、建筑密度≤26%,绿地率≥建筑高度为25%≤100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用地期限为70年。
三、工业园区投资情况
2021年5月,公司工业园区未签订新的招商项目。
四、备查文件
1、晋州市[2021]08号地块,[2021]09号地块“交易确认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二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146证券简称:荣盛发展公告号:临2021-066号
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下属公司融资的公告
特殊风险提示:
近日,公司与相关银行、金融机构签订了《最高担保合同》和《担保合同》,为公司下属公司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根据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和公司相关项目的发展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南》第3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上述情况现公告如下:
一、担保概述
1、为河北荣盛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材料公司”)提供担保
为促进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材料公司向廊坊银行有限公司和平路支行申请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2万元,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总额不超过239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60个月。
2、为汉中荣园兴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中荣园”)提供担保
根据汉中荣盛滨江乐府项目的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汉中荣源向中国建设投资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投资信托”)融资1.2万元,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汉中荣盛滨江乐府二期东区项目用地使用权抵押给中建投资信托,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荣盛卓越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荣盛”)将其持有的汉中荣盛滨江乐府100%股权质押给中建投资信托,分别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上述担保总额不超过1464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48个月。
二、使用担保额度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材料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6月12日;
注册地点:河北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园路2号;
法定代表人:刘山;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加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包装材料、日用品、酒店用品、酒店设备、音响设备、消防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办公用品、五金电料销售;进出口业务(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
股东情况:公司直接持有河北荣盛建材有限公司100%股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汉中荣园
成立日期:2020年6月8日;
注册地点: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圣水北路以东;
法定代表人:康哲;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元,453.4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承担总部项目建设业务、物业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柜台、摊位租赁、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租赁、非住宅房地产租赁(营业执照除外)。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荣盛持有100%股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材料公司提供担保
(1)担保人:公司。
(2)担保的主要内容:公司签订最高担保合同,为材料公司的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总额不得超过23900万元,担保期限不得超过60个月。
(3)担保范围: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手续费和债权人签订或履行主债权合同发生的其他费用,债务人和担保人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的债务利息、债权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其他主合同债务人和担保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债权人根据主合同要求债务人补足的保证金。
(4)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为汉中荣园提供担保
(1)担保协议方:公司与中建投资信托;抵押担保协议方:汉中荣源与中建投资信托;质押担保协议方:西安荣盛与中建投资信托。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中建投信托签订担保合同,汉中荣源、西安荣盛分别与中建投信托签订抵押合同、《权利质押合同》为汉中荣源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上述担保总额不超过1464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48个月。
(3)担保范围: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范围是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支付的主债权本金和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赔偿金和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手续费、电信费、杂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诉讼保全申请担保费(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以及贷款人在主合同中应履行的资金收集、监督等承诺义务。
(4)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
1、材料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风险较小。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担保,以支持公司更好的发展,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材料公司有足够的能力偿还融资。
2、汉中荣源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风险较小。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担保,以支持公司相关项目的更好发展,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随着汉中荣盛滨江乐府项目的不断推进,汉中荣源有足够的能力偿还融资。
六、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656.15亿元(不含此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1.59%。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首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与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路分行的最高担保合同;
3、公司与中建投信托保证合同;
4、汉中荣园与中建投信托抵押合同;
5、西安荣盛与中国建设投资信托的权利质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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