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移民# 导语】众所周知,美国EB1C属于第一类优先移民。目前国内EB1C项目的办理远少于EB5,随着EB5面临改革,排期长的问题困扰下,EB1C项目开始慢慢逆袭,得到许多中国人的关注。以下是 整理的美国EB1C企业家移民的优势和要求,欢迎阅读!
【篇一】美国EB1C企业家移民的要求和流程
一、美国EB1C签证移民主申请人要求
L1签证可做跳板
公司成立至少二年以上
公司正式雇员人数20-30人
公司年营业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投资人为公司法人、股东、高管,并且任职一年以上
二、美国EB1C签证申请流程
1、投资了解考察阶段
客户了解项目内容,填写申请资料,通过律师审查,正式申办,然后过美国考察。
2、移民申请阶段
订合同,交定金,提交公司以及个人家庭资料,申请L1签证,最快三个月便可全家登陆美国,子女可入读美国当地学校。
3、移民批准,获得绿卡
项目正常运营13个月左右,律师开始为客户递交EB1C移民申请,通过后,获得绿卡,享受美国福利。
【篇二】通过父母获得美国公民身份的条件
通过美国公民父母有两种获得美国公民身份的一般方式,出生时,出生后但18岁之前。国会制定了法律,确定美国公民父母(或父母)如何向在外出生的孩子传达公民身份。
1、谁有资格获得公民身份
出生时有效的法律确定在美国境外出生的美国公民父母(或父母)在出生时是否为美国公民。一般而言,这些法律要求至少有一位父母是美国公民,而美国公民父母曾在美国居住过一段时间。
此外,出生在国外的孩子可能在出生后成为美国公民。有关特定时间段的信息和资格要求。
2、儿童的定义
一般而言,子女的公民身份和入籍条款是未婚人士:
美国公民的遗传,合法或收养的儿子或女儿;要么
非遗传性妊娠美国公民母亲的儿子或女儿,被相关司法管辖区认可为儿童的合法父母。
3、居住在美国的美国公民的子女
根据"移民和国籍法"(INA)第320条,在美国境外出生但现居美国的儿童可以获得公民身份。在美国境外出生的孩子将自动成为美国公民:
该儿童至少有一位父母,包括养父母,他是出生或入籍的美国公民;
孩子未满18岁;
该儿童是合法的永久居民(LPR);和该儿童在美国居住在美国公民父母的法律和实际监护下。
4、居住在美国境外的美国公民的子女
居住在美国境外的儿童可根据INA第322条获得公民身份。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经常居住在美国境外的儿童有资格入籍:
该儿童至少有一位父母,包括养父母,他是出生或入籍的美国公民;
孩子的美国公民父母或美国公民祖父母在美国或边远地区拥有某些实际存在要求;
孩子未满18岁;
如果美国公民父母已去世,则该儿童在美国公民父母的法律和实际监护下居住在美国境外,或者不反对该申请的人;和在申请获得批准和入籍时,该儿童被合法地录取,亲自到场,并在美国保持合法身份。
注意:居住在美国境外的美国公民军人的子女可以从国外完成整个过程。
【篇三】美国职业移民的种类
职业雇佣移民类移民美国的条件和途径是以雇佣为基准的职业移民,这种移民有五个优先类别:(EB-1,EB-2,EB-3,EB-4,EB-5)。
EB-1第一优先包括三小类:EB-1A特殊人才,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EB-1C跨国公司高管。第一优先的特点是不需要证明劳工短缺,移民配额充裕。
EB-2第二优先包括两小类:非常规的国家利益豁免(NIW)和常规的EB2劳工证PERM。NIW不需要工作,不需要证明劳工短缺,不需要雇主支持。常规的EB2,雇主要证明劳工短缺。雇主所的工作应该至少要求硕士以上学历,或者本科加上五年的工作经历。
EB-3第三优先包括两小类:申请绿卡的工作岗位要求本科或至少两年的技能经验的归为一小类。不要求学历技能的,归为另外一小类。EB-3的雇主也要证明劳工短缺。
EB-4第四优先:宗教人士签证。这要求有教会组织出面。受益人应该服务于教会的事工。
EB-5第五优先:EB-5投资移民。满足三个条件:投资100万美元或50万美元到美国一个商业实体;创造或增加10个全职的就业机会给美国工人。投资的资金要证明合法来源。
雇佣为基准的移民种类都有固定的配额。供不应求的时候就会出现排期。EB-1,EB-4全球范围内没有排期。EB-2对中国和印度出生的人有严重的排期,但对其它国家出生的人来说没有排期。EB-3以前排期很严重,但最近往前移动得很快。目前EB-5投资移民的排期有愈演愈烈之势,越晚申请排期越长。
1.办理美国EB-1C移民的要求
1、雇主要求
公司必须是与外国公司(例如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附属公司)具有合格关系的美国雇主(这些统称为“合格实体”)。
公司必须直接或通过合格实体在美国和至少一个其他国家/地区经常,系统和持续地提供商品或服务。
在提交申请之前,公司必须在美国开展业务至少一年。
其中一些要求相对容易满足,并且不需要大量文档,特别是涉及知名公司和成熟公司的案例。但是,当请 愿公司很小或刚刚成立时,雇主应准备提供大量文件来确定资格。
2、员工要求
EB-1C签证的潜在受益人必须在提交申请之前的三年中至少有一年内由美国雇主的海外子公司,母公司,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以管理或执行的身份受雇。他们还必须打算移民美国,与雇主一起在管理或执行方面工作。根据外国人寻求承担的专业能力,附加条件适用。
要获得经理资格,外国人必须证明他或她个人:
管理组织,部门,组件或功能;
监督和控制其他监督,专业或管理人员的工作,或管理组织内部或组织的部门或分部的基本职能;
有权雇用,终止和做出其他人事决定;
在活动或功能的日常操作中行使自由裁量权。
一般而言,除非他们监督的员工是专业人员,否则一线主管不被视为EB-1C目的的“经理”。可能有例外。例如,会计师事务所的初级主管可能符合此定义,因为他或她监督的员工是专业会计师。
要获得执行
电话wx: 1351213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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