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投资移民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美国投资移民EB-5项目是由美国国会1990年出台的,不过到2006年以后才开始逐渐被中国人所了解。到2006年左右,中国的投资者只有60至70人;而到2012年,中国投资移民人数已超出6000人。根据美国移民局的数据显示,近年来美国EB-5投资移民的全球投资人中,至少有70至80%来自中国。
美国投资移民EB-5目的是通过海外投资者为美国创造工作机会和投资资本来刺激美国经济。EB-5是美国基于就业的移民类别第五类。此类签证每年有一万个名额。申请人需要在美国投资至少100万美元,并为美国当地居民创造十个以上工作机会;或者在目标就业区投资至少50万美元,并至少创造十个以上工作机会。
二、美国投资移民的基本概况
2010年是“美国年”,2009年美国投资移民就已快速升温,中国人投资移民美国申请人数量较2008年翻了好几倍。以往一个投资专案在中国需要花好几个月才能售完,一个200多名额的项目,两到三个月便被抢光。越来越多的投资移民人士将美国作为上选目的地。
由联邦移民局批准的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其中包含直接与间接投资,特色是申请人不需参与经营,也不必在区域中心所在地定居,投资额50万元。
1990年美国国会为寻求进入美国投资的外籍投资人创建了EB-5投资移民项目,目的在于促进美国经济,创造就业机会。所需的投资数额是100万美元,投资区域中心的数额为50万美元。EB-5类别的移民,每年大约有10,000 个绿卡名额,其中3000个名额预留给投资在区域中心的投资人。也就是说这3000个名额是区域中心的投资人专用的。
从历史数据来看,每年只有约1000外籍投资人通过EB-5投资移民美国。近些年来,随着EB-5区域中心数量的增多,这一数字已有所增长。据美国移民局统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EB - 5投资者选择通过区域中心的投资,而不是建立自己的公司。区域中心已经成为一种大规模资本商业经济发展和创造就业的投资的重要工具,成为外籍投资人的首选。
区域中心的发展状况 美国现有400多个移民局批准的区域中心,另外还有超过40个左右的区域中心申请有待移民局审理。由此可见,投资移民热潮带来了区域中心的迅猛发展,同时也引起了有关人士对“美国移民局对区域中心的审批标准,以及对已批准的区域中心的监管”等问题的关注。美国移民局在2009年6月发出的关于EB-5相关问题的备忘录中虽然提到了这一问题,但并没具体的解释与实施方案。相信移民局将会针对这一问题作出更加具体的说明。
2014年4月23日,美国移民局(USCIS)举行电话会议,收集各方利益相关者对EB-5投资移民项目改革措施及方向的建议。新上任不久的移民局EB-5项目主任尼古拉斯·克鲁茨(Nicholas Colucci)等官员参与了此次会议,并表示开宗明义提到“清楚、安全、透明、效率、可预测”是投资移民项目改革要达到的首要目标。
2015年4月13日,美国国务院移民签证控制与报告处处长查尔斯·奥本海姆宣布,自5月1日起,中国大陆投资移民申请人将面临两年排期。
三、2011年哪个国家投资移民更好
2010 年,可谓是各国投资移民政策风云突变的一年。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等习惯移民国家的投资移民项目纷纷涨价。面对如此大规模的政策突变,2011年中国申请人该何去何从?对于目前投资移民的紧迫形势,申请者又有哪些选择可言?在新政还未实施的时间,申请者还能做些什么?
澳大利亚取消部分移民类别并提高准移民家庭净资产额,加拿大则直接将申请投资移民的资金门槛从40万加元翻倍到80万加元,新加坡也从2011年1月1日起将投资移民的金额由原先的150万新加坡元提高到250万新加坡元,香港也将定居门槛提高到1000万港币以上,并取消房产投资类别。这四大热门移民国家如此大的动作,已经在今年的移民市场中掀起了很大的波澜,不少有投资移民倾向的人甚至有点丈二和尚摸不著头脑。相比较而言,虽然美国EB-5投资移民50万美元的门槛还有两年好光景,不过美国投资移民项目均为商业性项目,风险比较大,很考眼光。因此,根据移民新政的变化,重新梳理2011年投资移民计划很重要。
澳大利亚:三大变化使申请加快
澳大利亚移民主要分为企业主类别、高级管理人员类别、165投资类别、商业天才。
澳大利亚是热门移民国家中最先出现政策变化的国家,新的澳洲投资移民政策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取消了163B企业高管类别;二是家庭净资产额由25万澳元上涨至50万澳元;三是对申请人的股份比例要求提高。公司年营业额在30万-40万澳元的,要求拥有股份达到51%;营业额超过40万澳元的,股份必须达到30%;如公司是上市公司,申请人股份必须达到10%。
澳洲投资移民优势
澳大利亚投资移民不需放弃国内生意,不需到澳洲居住,主申请人不必放弃国内的生意,甚至可以不去澳洲,由配偶去澳洲2年中累计住满1年,全家即可获绿卡。
澳洲投资移民居住期
申请人必须在澳洲合法居住4年。在这四年中,其中必须有至少一年作为永久居民在澳居住;申请入籍前4年中,不在澳洲居住的时间累计综合不超过12个月。换句话说,4年中必须累计住满3年。同时,4年中的1年的持永久居民签证的时间中,至少要有9个月时间居住在澳洲,即离开澳的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个月。
奥烨移民专家点评:目前,约有20%-25%的现有申请人不符合新政要求,这意味着申请的人数可能会减少20%左右。现在新政应该说是有忧无险,对更多不受新政影响的人来说,新的调整可能是个好事,这样就可以加快移民申请速度。但现在只能说,国际经济形势回暖,未来对澳洲商业移民的要求可能会更高,所以要把握时机。澳移民门槛的提高,使得签证官审理速度会更快,移民案件审理速度有望从1年半缩短至12个月。其次,澳大利亚的平均签证成功率有望大幅提高,“转永居”会变得相对容易。
美国:门槛不变项目考眼光
美国投资移民:50万美金全家移民美国最快取得绿卡方式。
一般来说,美国移民包括:F类--依亲类,如父母,兄弟姐妹类,特点是办理周期长,要10年以上的申请周期;D类--如收养,庇护等;EB类,这里边又包括EB-1杰出类;EB-2专业类;EB-3技工类;EB-4特殊移民者;EB-5投资人。美国投资移民EB-5类主申请人只需年满21周岁,无学历、英语水平以及管理经验等的限制,但要求申请人能合理解释投资到美国的50万美元的来源,可以是企业经营、炒股、买彩票所得,也可以是赠与或遗产继承。移民3个月,律师会帮助申请者解除条件。能否解除条件要看投资人是否满足两个要件:投资款项是否还在运作中;以及是否符合10个就业的要求。申请通过后,可以获发两年期的有条件绿卡,一般在绿卡到期前。
美国投资移民优势
美国绿卡没有“移民监”,申请人全家在拿到绿卡后可以继续留在中国生活或者去美国任意城市居住,中国的社会福利不受影响的同时还可享受美国绿卡的诸多福利。而且美国现在还维持50万美元投资款的门槛至2012年不变,这在很多热门移民国家纷纷提高门槛的情况下显得更有优势。
移民居住期
按美国移民法,申请公民入籍的绿卡居民留在美国的时间,是必须在入籍申请提出前5年,有至少2年半时间是在美国居留,同时每年至少6个月是在美国。若某1年内离美超过6个月,其余几个月时间即不能计算在这2年半的居留时间内,若离开美国时间超过1年,居留时间计算即会中断。
奥烨移民专家点评:对于美国投资移民来说,由于50万美元的投资项目均是商业项目,不像加拿大那样有政府保底,因此项目安全性是最重要的。这体现在2年后的有条件绿卡是否可以解除;以及5年后是否可以拿回本金。所以,各位有意向投资移民美国的朋友要注意选择安全性高的项目,有无当地政府参与、银行贷款是否顺畅及项目开工情况如何等都值得重要研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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