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充电桩免费投建厂家——汽车充电桩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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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能源充电桩安装工艺
本人于2021年安装充电桩,是比亚迪,安装充电桩时间约为半个月完成小区,坐标广东佛山:
具体流程是这样的
1.首先,在地下停车位安装汽车充电桩,取决于停车位是否靠墙或靠柱,向物业申请,并获得物业出具的基础充电设施充电同意书。新社区的应用速度很快。一般情况下,相关信息应在3天内完成。
2.致电供电站95598申请增容(也可以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申请),让供电站在现场安装电表,免费安装,无需支付费用。可选择220v/380v电表。220v是支持7kw的充桩桩,380v支持7kw/11kw的充电桩。
BYD/广汽提供7kw充电桩,可满足220v电表,但建议安装380v电表,以满足11kw充电桩的安装。(联系物业开设电表房),一周内完成
3.联系新能源制造商安装充电桩(联系物业现场和安装主定位埋管),30米内免费安装,30米外收费,因为停车位刚好靠近电室,所以管道费用不多。2、3可同步处理,厂家要先勘探,勘探后会给出安装建议和报价。充电桩的具体安装只能在电表下降后进行。社区周末不施工,所以安装在工作日,我不在现场,是逃避管家对接和签字,这是一周。
广东新能源汽车越来越多,整体体验安装快捷方便,充电桩使用电车更方便。
惠州人,电动汽车充电桩可以享受补贴,你能拿到钱吗?
目前,新能源汽车已成为一种趋势。除了购买新能源汽车外,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设也将得到补贴。
10月23日,惠州市发改局发布公告,就《惠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6-2020年)》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惠州计划明确电动汽车充电桩等基础设施的补贴标准和申报方式。规定直流充电桩补贴315元/千瓦,交流充电桩补贴100元/千瓦。
南方日报,南方 记者了解到,“充电难”曾经是惠州很多电动汽车车主吐槽的问题,也是影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瓶颈。随着充电设施建设的加快,这一问题逐渐得到缓解。惠州市发改局此前透露,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惠州已注册新能源汽车4891辆。截至4月底,惠州共建成3382个车站和分散充电桩(不含私人乘用车充电桩),基本满足惠州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补贴项目不补贴个人自用设施
惠州发展改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发展,提高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资金补贴的使用效率,根据省有关规定,结合惠州实际情况,制定了暂行措施。
根据暂行办法,补贴资金是指中央、省财政发放的补贴资金,指导和支持城市充电设施(包括充电、换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补贴资金的安排遵循公平、公正、法律法规、重点突出、科学分配的原则。
补贴的范围是什么?记者注意到,暂行办法规定,补贴资金用于支持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个人自用充电设施建设不予补贴。
据负责人介绍,补贴项目不仅要满足国家最新通用标准的要求,还要满足四个条件。1、充电基础设施应符合国家充电设备、接口、安全等相关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标准不明确的,应当符合省市有关标准;2、充电设施必须安装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内,并确保正常运行;3、建设前已在县(区)开发改革部门备案的充电设施建设项目;4、充电设施建设投资者已按要求在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上输入信息,充电设施已接入服务平台。
按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给予一次性补贴
那补贴的方式和标准是什么呢?
暂行办法指出,一次性建设补贴按充电设施的额定输出功率进行,补贴对象包括直流充电桩、交流直流综合充电桩、交流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换电设施等。
具体来说,2016-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贴资金(充电换电设施级补贴资金)的补贴标准分为两类。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按315元/千瓦的标准补贴;交流充电桩按10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2019-2020年补贴标准将根据国家和省发放的补贴(奖励)资金进行适当调整。

根据暂行办法,申报补贴资金的程序由县(区)负责收集项目,县(区)发展改革部门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实,并汇总上报市发展改革局;市发展改革局对申请材料和项目进行抽查。
惠州市发改局将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拟定的申请项目5天。公示后无异议项目,市发改局按程序报批后发布项目资金计划。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项目,由市发改重新审核。
骗取补贴将有不良信用记录并受到处罚
根据申报要求,申报项目应属于补贴资金支持范围,不得跨范围申报。原则上,一个项目只能申请一个补贴资金,申请人不得重复或多次申报同一项目。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申请人不得欺诈、收集、欺骗补贴资金。
暂行办法规定,申请财政补贴资金的单位应当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将不良记录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追回补贴资金,取消补贴资格,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惠州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将对补贴资金支出项目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县(区)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县(区)申请财政补贴充电设施项目监督检查,县(区)财政部门和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分配资金,组织财政监督检查的实施。
惠州市发展改革局将对补贴资金的使用实施绩效管理,组织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和资金用户进行项目绩效自我评价,组织项目评价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价。欺诈、拦截、挪用、占用补贴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如果市民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以提出建议
目前,该暂行办法仍在公布中。公众有意见建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惠州市发改局反馈。联系人:敖先生,联系电话:2808013,传真:2814398,电子邮件:yuanjh@huizhou.gov.cn。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6号行政中心4号楼3楼。
申请补贴资金时,应提供这8份材料
1、申请报告主要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项目内容、实施效果等。
2、申请人法人营业执照、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财务、税务信用等级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已在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上进行信息输入证明。
4、充电设施已获得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证书;2016年至《关于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的通知》(广东发展改革产业函〔2018〕518)专用充电换电设施和公共充电换电设施(不含私人乘用车自用充电桩)在出台前建成并竣工验收,但不具备接入平台的能力。
5、项目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充电设备采购合同、设备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或换电站安装容量证明材料等。
8、申请人对申请报告和所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记者】周欢
【作者】周欢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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