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评定王龙为烈士的批复,依据《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特评定王龙为烈士,其亲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王龙是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磁窑镇彩山村人,今年36岁。5月3日下午,在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一处河边,从青岛过来旅游的王龙下水救助一对落水母子。生命的最后一刻,王龙高高托举起孩子,交到孩子父亲手中,而自己跌入深水区不幸身亡,生命定格在36岁。5月8日,王龙的追悼仪式在山东淄博举办,社会各界群众自发为其送行。淄博市、博山区政法委等部门追授王龙市级“见义勇为模范”、区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北京青年报记者 匡小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