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杜光然
四川隆昌一村民焚烧秸秆,镇政府告知罚款500元,村委会却开了2000元罚单?5月6日,这则消息引起网友关注。6日下午,涉事村委的村干部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当事村民焚烧秸秆被查后不听劝阻,开罚单意为警告、震慑,实际没有收取罚款。
网友曝光的照片显示,落款为普润镇政府的一封告知书称:“普润镇松林村3社村民薛某于2024年5月2日在自家田里焚烧秸秆、杂草、垃圾等行为,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限你于2024年5月8日前,到松林村办公室交纳罚款500元。”落款时间为2024年5月3日。
镇政府告知书
另一张《隆昌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凭证》显示,松林村3组薛姓村民焚烧秸秆处罚2000元,收款单位为松林村并盖有公章,时间也为5月3日。同一件事情,为何镇里告知和村里收取的罚金不同?网友质疑为“阴阳罚单”。
村委开具的收款凭证(网络截图)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此事发生于四川隆昌市普润镇松林村。6日下午,该村一位村民告诉记者,自己听说了这件事,据了解,当事人没有交罚款。
5月6日下午,松林村一村干部告诉记者,当事村民焚烧秸秆被查后不听劝阻,村委开单据意为警告、震慑,主要是批评教育,实际没有收取罚款。“我们没有执法权,镇里的告知书应该也是为了警告。”
为什么村里和镇里的处罚金额不同?该村干部表示,村民不听劝阻,村委开了假单子警告一下。
隆昌市普润镇政府值班人员表示,此事正在核实。随后,记者致电该镇宣传部门,电话无法接通。
隆昌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表示,经初步了解,500元和2000元均未收取罚款。“只是一种宣传手段和警示作用,如果宣传罚款很少,可能没什么效果。”
记者注意到,4月29日,内江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就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有关事项发布最新通告称,内江市实行秸秆全域禁烧、全年全时段禁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落叶、杂草等废弃物。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落叶、杂草等废弃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拒绝、阻碍监督管理人员执行禁烧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来源:极目新闻)